(一)破产清算
·为债务人或其主管部门提供破产的前期论证;
·协助债务人向法院提出重整、和解或破产清算申请,协助债权人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破产清算申请;
·担任破产管理人;
·接受破产管理人委托,担任破产清算法律顾问;
·帮助债务人、管理人起草破产企业重整计划方案;
·协助债务人提出和解协议方案;
·办理或协助破产管理人办理破产终结后的工作。
(二)公司改制
·起草大中型国有企业改组为有限责任或股份有限公司协议;
·起草有限责任公司改组为股份有限公司协议;
·起草个人独资企业、合伙企业改组为有限责任或股份有限公司;
·对各种债转股、企业并购引起的公司、企业改制出具法律意见书;
·对改制单位债权债务进行清理确认。